醫療機構應當根據麻醉醫療服務和管理需求配置相應的設備設施,建設完善麻醉信息系統。
12月16日,國家衛健委辦公廳發布關于印發麻醉科醫療服務能力建設指南(試行)的通知。通告說,為進一步貫徹落實《關于印發加強和完善醫療服務意見的通知》(國衛醫發〔2018〕21號),加強麻醉學科建設,推動麻醉醫療服務高質量發展,衛健委組織制定了《麻醉科醫療服務能力建設指南(試行)》(以下簡稱《指南》),供各地、各醫療機構加強麻醉醫療服務能力建設時使用。
1、配置要求有望帶來市場放量
《指南》在“設備設施”一項中提到,醫療機構應當根據麻醉醫療服務和管理需求配置相應的設備設施,建設完善麻醉信息系統。并在附件5中列出了麻醉科設備設施配置要求。
《指南》的出臺,對醫療器械行業來說,意味著市場需求的放量,以及從上游創新到下游市場整個產業鏈條的敏感反應。12月18日,在第八屆中國創新創業大賽大中小企業融通專業賽(華為專場)復賽現場,有參賽選手就表示,“據最新信息,國家有關部門要求麻醉操作必須有超聲成像做可視化引導。”該選手把之解讀為:強制規定配套已成趨勢。
耐人尋味的是,進入第八屆中國創新創業大賽大中小企業融通專業賽(華為專場)復賽的30個項目中,僅便攜式超聲產品就達到了5個,另外還有生命體征監測產品、腦電感知交互技術應用產品等基于臨床優化的智能產品。從一定程度上來說,醫療器械行業的創新往往是以臨床需求為導向的。
2、門診:三級醫院必備麻醉及疼痛治療相關設備
《指南》首先明確了麻醉科醫療服務領域:門診服務、手術操作相關麻醉、圍手術期管理、住院服務、急救復蘇、重癥監護治療。在門診方面,要求應設立獨立的診室,并建立完善的信息系統,包括門診和住院電子病歷系統、麻醉手術管理系統、醫院信息系統等。三級醫院和有條件的二級醫院應設置綜合治療室和觀察室。
綜合治療室應具備基礎設施、基本設備,以及麻醉及疼痛治療相關設備。其中基本設備包括:麻醉機、多功能監護儀、除顫儀、血壓計、簡易人工呼吸器、氣管插管器具;麻醉及疼痛治療相關設備包括:射頻熱凝治療儀、彩色超聲儀、體外沖擊波治療儀、神經電刺激定位儀、經皮神經電刺激儀等。
3、手術操作相關麻醉:床邊便攜式設備必不可少
手術操作相關麻醉包含麻醉單元和手術公共區域設備(數個相鄰麻醉單元公用)。
《指南》要求,每個開展麻醉醫療服務的手術間或操作間為1個麻醉單元,每個麻醉單元須配備麻醉機、多功能監護儀(血壓、心率、心電圖、脈搏氧飽和度)、簡易人工呼吸器、氣道管理工具等;氣管內全身麻醉應配備呼氣末二氧化碳監測儀;嬰幼兒、高齡、危重患者、復雜疑難手術應配備體溫監測及保溫設備;兒童和嬰幼兒手術麻醉場所須配備專用的氣管插管裝置、可用于小兒的麻醉機和監護儀。
手術公共區域設備(數個相鄰麻醉單元公用)配置要求如下:1.備用氧氣源、纖維支氣管鏡、處理困難氣道的設備。2.有創血流動力學監測儀、體溫監測及保溫設備、自體血回收機。3.搶救車及除顫儀。4.床旁便攜式超聲儀、便攜式呼吸機和便攜式監護儀。5.有條件者應配備:心排出量監測儀、呼吸功能監測儀、肌松監測儀、麻醉深度監測儀、麻醉氣體監測儀、腦氧飽和度監測儀等監護設備;血氣分析儀、出凝血功能監測儀、生化分析儀、血球壓積或血紅蛋白測定儀、滲透壓檢測儀和血糖監測儀等床旁化驗檢查設備;超聲定位引導裝置、經食道心臟超聲檢查設備、神經刺激器;麻醉機回路、纖維支氣管鏡等器械的消毒設備。
4、圍手術期管理:呼吸機、床旁監護系統等每床必配
《指南》圍手術期管理分為:麻醉準備室/誘導室、麻醉后恢復室、麻醉后監護治療病房。
其中,麻醉后恢復室要求每張床位配備電源、吸氧裝置和監護儀;每個恢復室區域應配備麻醉機或呼吸機、吸引器、搶救車、除顫儀、血氣分析儀、床旁超聲儀、便攜式監護儀、肌松監測儀、氣道管理工具、簡易人工呼吸器等。
對于麻醉后監護治療病房,《指南》則要求每床應配備呼吸機、床旁監護系統(心電、血壓、脈搏血氧飽和度、有創壓力監測、體溫等基本生命體征監護)、輸液泵及微量注射泵等;病房應配備急救設備,包括除顫儀、急救車和氣管插管用具等;三級綜合醫院麻醉后監護治療病房應配備腦電監測/麻醉深度監測儀、血糖監測儀、血氣分析儀、升降溫設備、便攜式呼吸機及便攜式監護儀器等;有條件的醫院可配備簡易生化儀和乳酸分析儀、血流動力學與氧代謝監測設備、胃粘膜二氧化碳張力與pHi測定儀等。
此外,《指南》還對??撇》康拇参辉O置、信息系統及遠程醫療平臺建設等作出了要求。